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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校外公告】有關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「115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寒假營隊活動」申請注意事項,請依說明辦理。

一、依教育部「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,如附件)規定,旨揭寒假營隊活動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(送至課外組),請即早妥善規劃申請事宜,以免逾期。
二、本次申請注意事項如下:
   (一)經費補助:以支應營隊活動教育訓練費(含行前訓練)、保險費、膳費、住宿費、教材教具費、交通費、印刷費及雜支等項目為原則。
   (二)辦理模式:以實體模式辦理,不開放線上模式。
   (三)活動企劃書內容:請各校納入活動目標、預期效益、活動安全評估、活動流程表、活動內容及經費概算等項目,俾為後續經費審核依據。
   (四)依本要點規定,營隊活動服務期間為115年1月1日至2月28日,並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營隊之中小學生收取任何費用。
   (五)為配合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相關規定,私立大專校院於申請本補助時,請務必確認後填寫本部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,併同本案申請資料報部。
   (六)請務必留意申請表件資料正確性,如:申請表營隊活動進行時間(不含活動籌備及駐撤營時間)、合作中小學及校內承辦單位是否完成核章、企劃書應含經費概算表...等,以避免退、補件,延誤後續審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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